剛在我現在任職的公司拿了廿年服務獎的我,沒想到廿年後重回我當初上班的地方當一般支援的工作。
在這裡,我一來便幫兩位同事解決了他們電腦的問題。然後跟上手同事走一轉,重新認識返從前當一個support specialist 的工作。
一個Advisor級員工,日薪達二千多元一天。做的卻是幫用戶整下壞機做下更新這些工作。和中學畢業或IVE畢業生搶他們的飯碗。不知最高管理層會否覺得有不妥的地方。但我想若有此等工作仍能發揮的話便可更見證作為一個基督徒榮耀神的做法。
不知要在這裡做多久,不過我希望可讓這班舊同事看到,我回來只會令他們是福音而不是惡夢。到我再被掉離時,希望他們會說不捨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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