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起一篇文章,買一間樓自住,幾年後再買一間樓租給別人,再買另一間樓租給別人,因此時第一間樓己供滿了。最後退休之時,可換一間大樓,或作退休生活費,最理想當然做善事或神家的事。
我心想,很聰明,但重點是要心理質素要很好,在升浪裏要堅持不買,在逆境則要有強持貨力holding power。
在過去兩年,心亦曾有想賣樓的念頭,但最終都沒有,有時聼老公說笑,可能會到六百萬,我初覺得是大笑話,但想到通漲來到,沒有人可想得到。想起公司以前是charge十元一件衣服,現在亦升到十五元,我曾跟我上司討論加得太利害,他說cotton,人工,水,電,人民幣等,全世界都加,他們是no choice to find another supplier. 加上一句上司的金句「This is you job!」,我就接order做,事實亦如上司所說。經一事,長一智,I never say no.
說回買樓心法,我想2013前應有機會向第二層樓出法,我本金十五萬,加一至兩年bonus及saving, 應多加十萬,老公注二三十萬,起步一百六十萬,二十年供,應可以應付。再加上我估這兩年應有共一千五百元人工加,另加老公應有一千,兩年後我們應有不錯的收入。
回想自己是窮光蛋一名,看到神奇妙的帶領,很感恩。聖經說:賞賜是耶和筆,收取亦是耶和華,耶和華應當稱頌!我亦不知不覺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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